作者 ace211737 (什麼~什麼~)
標題 [心得] 前幾天到富邦辦理解約
時間 Sun Jun  2 18:16:12 2024


前幾天到富邦人壽辦理解約

現場遇到3位保戶,全都是來解約的

解約的理由全都是,他家保險比較好,想投保卻必須先將富邦解約



這真是太聰明了

保險公司覺得實支賺太少


第1招:

找金管會申訴

不能讓保戶買太多實支

如果你想買新約,就只能解舊約



第2招:

我只能當「第1家」

如果你想買我家,就只能解其他家

如果只有單一業者這樣玩,那沒甚麼

當大家都都只能當第1家

大家都玩起大風吹,那真的是爽賺

主約再賣一波、接單接到手軟



第3招:

我只能當第1家「第1張」

你要買我家第2張,就只能將第1張解約,再買第2張

主約已繳完的話,就恭喜你可以再買一張主約,賀成交


至於會不會核保,不保證喔

至於中間空窗期,是你家的事

如果中間出現新的體況或是既往症,條件變嚴苛,我也不管喔

反正風險自理


富邦就是這樣玩的,打電話進客服

我要買他家第2張,或是更換新約,他就給我兩個選項

加買自負額HSL:5單位,可以讓我自負4.4萬,理賠額度2萬 (三小? 理賠2萬,我有需要
買保險嗎?)

舊約解約換新約:即使你是我家保戶也是喔,換約風險自理,我也不用負責




對保險公司來說

可以讓舊保戶自願將舊保單解約,再買新保單

名正言順解除不賺錢的舊約→ 爽賺

重新賣保戶比較賺錢的新約→ 爽賺

重新以較差的體況計費→ 爽賺

重新以較差的體況核保,增加除外責任→ 爽賺

客戶不想解舊約,就只能加買日額型→ 爽賺

真他媽的超級爽




以後對於醫療險來說,整理保單只剩兩種:

1.加買日額型

2.實支解約,重新買過



過去叫人家解約改買新約的保險員,會被譴責、會被罵

在未來將會成為常態

因為你不解約,就是不能買新約,所以解約變得天經地義

主管會開始瘋狂訓練業務員,去幫客戶洗單

其他行業就只是加買而已

(再買一間、再買一台、再買一部...)

但保險業就是叫人家將過去繳了十年、二十年的保單都解掉

都來改買我家

中間出事風險全都是客戶自理,業務員都是無辜的



如果講到這裡,你各位還覺得合情合理

嗯嗯

祝你和你們的家人,都玩得開心

祝你和你們的家人,這輩子永遠都不用調整保單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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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作者: ace211737 2024-06-02 18:16:12
※ 文章代碼(AID): #1cN4PkRE (Insuranc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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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心得] 前幾天到富邦辦理解約
06-02 18:16 ace211737
dslrer: 應該不是只有富邦,各家都這樣1F 06/02 18:59
gyaoqwas: ….現在解約富邦等公司就保單是真的遭天譴。除非保障不2F 06/02 19:36
linm12285219: 快笑死不爽你可以不要買阿 廢話這麼多4F 06/02 20:21
withcloud: 看不懂想表達什麼5F 06/02 21:12
fly937: 金管會規範的不是嗎6F 06/02 21:43
問題當然就是金管會啊

有人看不出來嗎

kids055157: 就是一個十幾年不管保單,現在發現沒得買發文抱怨的可悲仔啊,還在那邊用家人情勒,笑死人。7F 06/02 22:46
NASHISMAGIC: 這事好幾年了。你現在才反應喔
那你前幾年在幹嘛9F 06/02 23:07
這件事合不合理

跟我在幹嘛

有關係嗎?

toyamaka: N年前早就搞定全部了,誰還再跟你第一家11F 06/02 23:39
原來你一個人就是你家全部了

你搞定了 也沒有後人需要搞定

kids055157: 你十幾年不管保單這件事就很合理?
每年會檢視調整的人根本不用擔心這些問題
憑什麼你只覺得對你有利的方式才合理12F 06/03 00:35

憑什麼你覺得合理 我也就要覺得合理?

你M我就要M嗎

https://www.justlaw.com.tw/ViewLawTxt.php?id=1707
保險法重要原理原則?-天秤座法律網
[圖]
(一)對價平衡原則? 對價平衡原則就是指「保險人所承擔的危險」和「保險費用」應該處於一個相當的平衡地位。甚至有學者說對價平衡原則是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原則。主因是保險契約,其實就是保險人(保險公司)為危險共同團體集結資金並承擔危險,也可以看成 ...

 

並非所有的保險種類都有適用損失填補原則,簡單來說,如果保險契約承保的危險,是一
種可由金錢換算價值的類型,就有此原則的適用,所以火災保險、責任保險等所有財產保
險以及實支實付型醫療費用保險等都適用此原則。反之,若損害無法以金錢具體評估,例
人身保險中的壽險或健康險,就沒有損失填補原則的適用。

這規定本來就不合理了,憑什麼還來檢討保戶

好啦,退一萬步來說

就算我過去沒有管保單,真的是我的錯好了


假設2024.07.01出生的小明投保新生兒保單

但過了20年才要調整保單

結果發現必須解約才能重新買過


可是小明一出生就買不到副本理賠的醫療險,也沒辦法買雙實支了

你怎麼不用你的「十幾年不管保單OOXX邏輯」來批評他一下?


小明,你怎麼不在2023年去購買多實支呢?

那時候有多實支可以買,你怎麼不買呢?

我幫你開頭了,請繼續你的批評


然後板主就能幫你置底,打臉未來每一個2024.07.01以後出生的保戶

加油,我等著看你表演
※ 編輯: ace211737 (101.12.145.229 臺灣), 06/03/2024 02:10:30
kids055157: 這邏輯真的不行,你有很多機會不去把握,只會怨天尤人。但7/1之後出生的人是沒得選擇,根本不同情況也能被你扯在一起,你心態很可憐耶15F 06/03 18:22
sun4795: 不然你以為保險公司是慈善機構?你怎麼不開一家?18F 06/03 21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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